电视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02 浏览次数:656
为改善病房条件,打造温馨病房,现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电视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电视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32英寸液晶电视机92台
三、采购预算:1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资本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
五、供应商可在2018年 5月2日8:30开始至2018年5 月11日17时止(工作时间)携带公司介绍信、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
六、报名评审费20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 月11 日下午17:00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四院总务科
九、开标时间:2018年5 月 15日上午9:00
十、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会议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白科长
电话:0558--2482177
联系地址: 阜阳市北京东路259号
邮编: 236058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日
为改善病房条件,打造温馨病房,现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电视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电视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32英寸液晶电视机92台
三、采购预算:1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资本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
五、供应商可在2018年 5月2日8:30开始至2018年5 月11日17时止(工作时间)携带公司介绍信、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
六、报名评审费20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 月11 日下午17:00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四院总务科
九、开标时间:2018年5 月 15日上午9:00
十、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会议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白科长
电话:0558--2482177
联系地址: 阜阳市北京东路259号
邮编: 236058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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