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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02 浏览次数:668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现有电梯三部,现就其所需的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标的物名称:电梯维保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服务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谈判供应商须提供该公司在阜阳市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服务场所为自有的,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服务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服务场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供应商可在2018538:30开始至201851117时止(工作时间)携带公司介绍信、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

五、报名评审费200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511 日下午17:00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四院总务科

八、开标时间:2018515日上午9:00

九、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会议室

十、采购单位联系人:白科长

电话:0558--2482177

联系地址: 阜阳市北京东路259

邮编: 236058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领导小组

2018年5月3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现有电梯三部,现就其所需的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标的物名称:电梯维保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服务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谈判供应商须提供该公司在阜阳市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服务场所为自有的,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服务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服务场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供应商可在2018538:30开始至201851117时止(工作时间)携带公司介绍信、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

五、报名评审费200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511 日下午17:00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四院总务科

八、开标时间:2018515日上午9:00

九、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会议室

十、采购单位联系人:白科长

电话:0558--2482177

联系地址: 阜阳市北京东路259

邮编: 236058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领导小组

2018年5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