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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部分病房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17 浏览次数:346

为改善就医环境,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部分病房装饰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内容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楼(三楼东侧、住院部南侧原铁路地区食堂)装饰装修改造工程

二、招标人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阜阳市北京东路259

三、招标内容和要求:本次为住院部三楼东侧、住院部南侧原铁路地区食堂装饰装修改造施工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A标段为住院部三楼东侧装饰装修改造施工招标;B标段为住院部南侧原铁路地区食堂装饰装修改造施工招标;C标段为门诊部大厅及部分诊室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招标。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同等质量的前提下每一标段以报价最低的公司为中标公司。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在网上年检的须提供年度报告提交通知书。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4.4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

4.5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6外地企业需提供入安徽备案证书;(原件)

4.7 A标段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施工承包合同)不少于三项且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2013615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标段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施工承包合同)不少于三项且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2013615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C标段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施工承包合同)不少于三项且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2013615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8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4.9投标人须提供采购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五、报名要求: 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617日至20166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住院部六楼)。

3、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300/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16:30

2、开标时间:暂定于20166309:30

3、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六楼会议室

八、工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工程项目联系人:袁科长、白科长

电话:0558—24821771385589044813955884969


为改善就医环境,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部分病房装饰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内容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楼(三楼东侧、住院部南侧原铁路地区食堂)装饰装修改造工程

二、招标人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阜阳市北京东路259

三、招标内容和要求:本次为住院部三楼东侧、住院部南侧原铁路地区食堂装饰装修改造施工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A标段为住院部三楼东侧装饰装修改造施工招标;B标段为住院部南侧原铁路地区食堂装饰装修改造施工招标;C标段为门诊部大厅及部分诊室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招标。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同等质量的前提下每一标段以报价最低的公司为中标公司。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在网上年检的须提供年度报告提交通知书。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4.4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

4.5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6外地企业需提供入安徽备案证书;(原件)

4.7 A标段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施工承包合同)不少于三项且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2013615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标段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施工承包合同)不少于三项且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2013615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C标段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施工承包合同)不少于三项且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2013615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8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4.9投标人须提供采购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五、报名要求: 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617日至20166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住院部六楼)。

3、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300/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16:30

2、开标时间:暂定于20166309:30

3、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六楼会议室

八、工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工程项目联系人:袁科长、白科长

电话:0558—24821771385589044813955884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