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酒桌办公”、“违规经营办企业”接受监督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08 浏览次数:352
关于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酒桌办公”、“违规经营办企业”接受监督的公告
根据阜阳市关于“酒桌办公”“违规经营办企业”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酒桌办公”、“违规经营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2482207、2482257 。电子邮箱:642525605@qq.com,受理对全院党员干部“酒桌办公”“违规经营办企业”问题举报。
举报范围:
1、“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
2、 围绕采购、招标、招聘等,通过“酒桌办公”谋取不当利益;
3、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检查考评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
5、向各类供应商转嫁招待费用;
6、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7、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
8、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
9、党政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10、党政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到企业违规任职,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
关于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酒桌办公”、“违规经营办企业”接受监督的公告
根据阜阳市关于“酒桌办公”“违规经营办企业”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酒桌办公”、“违规经营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2482207、2482257 。电子邮箱:642525605@qq.com,受理对全院党员干部“酒桌办公”“违规经营办企业”问题举报。
举报范围:
1、“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
2、 围绕采购、招标、招聘等,通过“酒桌办公”谋取不当利益;
3、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检查考评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
5、向各类供应商转嫁招待费用;
6、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7、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
8、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
9、党政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10、党政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到企业违规任职,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