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院CT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函
发布日期:2015-06-11 浏览次数:349
根据阜阳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现将西门子CT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标。
招 标 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徐彦彬 朱 凯
联系电话: 13855897759、13865849196。
投标时间: 2015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六楼会议室
一、招标范围:西门子CT维修保养服务。
服务内容:
1、专业保养:提供每年不少于四次的专业维护保养;
2、人工工时:包含所有的人工工时费用;
3、备件:包含探测器、高压发生器在内的所有备件维护保养,若更换备件,要确保原厂原装备件;
4、软件:包含设备的软件维护;
5、球管:球管无限次扫描使用;
6、开机率:保证99\%的开机率;
7、安全检查:定期对设备安全检查;
8、质量保证:协助医院通过国家质检部门强检验收;
9、热线响应:全天24小时、每年 365天资深工程师热线支持;
10、响应时间:4小时(不可抗力条件除外)
二、责任年限:3年(一年一签订协议)
三、招标项目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影印件及制造商的售后服务委托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在国内及安徽省内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注明省内售后服务机构办公地点;
3、投标人在国内及安徽省内有专业的维修工程师,并提供工程师经过原厂维修培训所获证书;
4、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接到用户通知后4小时之内响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5、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服务内容,保证设备开机率≥99\%。
6、投标人的投标书自开标后10天内有效,采购合同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经院招投标领导小组所见证后方可生效。
7、服务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放射科。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合同签订届满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10\%余款待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后的第一季度内付清。若甲乙双方未续签订第二年合同,上年度10\%余款于合同签订届满一年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9、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10、约定事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方提供的配件质量发生争议时,以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结果为准。
四、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
2.投标书;
3.报价文件及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必须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其它地方不得出现报价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5.服务保障承诺书;
6.其他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文件均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文件应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封面和报价部分必须盖章。
3.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书要1份正本3份副本。
2.招标人不接收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包括内层、外层)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向阜阳市第四医院交纳人民币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或汇票形式提交,并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财务科。
3.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授权书的,经查证核实后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现投标人用虚假资料获得中标资格,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八、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报价超过5万元人民币(含5万元)的;
6.其他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情形的。
九、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标书中招标说明及招标项目要求中的规定要求,所投产品必须确保产品规格符合标书要求、产品质量合格。
十、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十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所承诺实施的售后服务、付款等其它优惠条件,可在投标书中一并申明。
十二、投标报价应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十三、评标原则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不进入评标范围。评标专家组以开标、审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将按评标标准要求进行分析评议。具体方法如下:
1.评标委员会对每一个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2.对各投标人所投服务进行比较。
3.招标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发现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十四、评标办法:采用符合招标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评标。
4.授予合同
⑴中标通知
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直接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⑵签订合同
①招标函、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设备科
2015年6月11日
根据阜阳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现将西门子CT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标。
招 标 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徐彦彬 朱 凯
联系电话: 13855897759、13865849196。
投标时间: 2015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六楼会议室
一、招标范围:西门子CT维修保养服务。
服务内容:
1、专业保养:提供每年不少于四次的专业维护保养;
2、人工工时:包含所有的人工工时费用;
3、备件:包含探测器、高压发生器在内的所有备件维护保养,若更换备件,要确保原厂原装备件;
4、软件:包含设备的软件维护;
5、球管:球管无限次扫描使用;
6、开机率:保证99\%的开机率;
7、安全检查:定期对设备安全检查;
8、质量保证:协助医院通过国家质检部门强检验收;
9、热线响应:全天24小时、每年 365天资深工程师热线支持;
10、响应时间:4小时(不可抗力条件除外)
二、责任年限:3年(一年一签订协议)
三、招标项目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影印件及制造商的售后服务委托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在国内及安徽省内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注明省内售后服务机构办公地点;
3、投标人在国内及安徽省内有专业的维修工程师,并提供工程师经过原厂维修培训所获证书;
4、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接到用户通知后4小时之内响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5、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服务内容,保证设备开机率≥99\%。
6、投标人的投标书自开标后10天内有效,采购合同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经院招投标领导小组所见证后方可生效。
7、服务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放射科。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合同签订届满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10\%余款待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后的第一季度内付清。若甲乙双方未续签订第二年合同,上年度10\%余款于合同签订届满一年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9、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10、约定事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方提供的配件质量发生争议时,以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结果为准。
四、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
2.投标书;
3.报价文件及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必须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其它地方不得出现报价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5.服务保障承诺书;
6.其他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文件均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文件应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封面和报价部分必须盖章。
3.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书要1份正本3份副本。
2.招标人不接收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包括内层、外层)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向阜阳市第四医院交纳人民币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或汇票形式提交,并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财务科。
3.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授权书的,经查证核实后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现投标人用虚假资料获得中标资格,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八、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报价超过5万元人民币(含5万元)的;
6.其他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情形的。
九、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标书中招标说明及招标项目要求中的规定要求,所投产品必须确保产品规格符合标书要求、产品质量合格。
十、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十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所承诺实施的售后服务、付款等其它优惠条件,可在投标书中一并申明。
十二、投标报价应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十三、评标原则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不进入评标范围。评标专家组以开标、审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将按评标标准要求进行分析评议。具体方法如下:
1.评标委员会对每一个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2.对各投标人所投服务进行比较。
3.招标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发现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十四、评标办法:采用符合招标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评标。
4.授予合同
⑴中标通知
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直接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⑵签订合同
①招标函、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设备科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