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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及体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9 浏览次数:334

根据《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度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将公开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1、心脑血管内科:桑晴晴

2、呼吸消化科:杜朋朋、姚子恬

3、急诊医学科:于浩田、吴楠楠、赵  林

4、120急救分站:王浩奎

5、普外科:张  灿

6、肛肠科:周幼财

7、皮肤科:刘  雅

8、康复医学科:赵振国、刘翰宇

9、检验科:海  东

10、超声科:闫圆圆

11、护理部:潘一帆、胡奥雪、刘璇璇、柳会会、杨  静、李萍萍、刘  艳、李世林、刘子阳

12、院感办:范灵生

13、药剂科:李  昂

二、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2年12月5日8:00-11:30

体检地点:院体检科。

2、体检要求:

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均为原件)到院体检科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按项目完成体检。体检前晚不熬夜、不饮酒,当日早晨不饮水、不吃早餐,空腹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向市第四人民医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在体检环节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每人30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院人事科、监察室共同组织实施。对参加2022年度自主招聘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考生放弃体检或者体检、审查中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人事科电话: 0558-2789208。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29日

根据《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度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将公开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1、心脑血管内科:桑晴晴

2、呼吸消化科:杜朋朋、姚子恬

3、急诊医学科:于浩田、吴楠楠、赵  林

4、120急救分站:王浩奎

5、普外科:张  灿

6、肛肠科:周幼财

7、皮肤科:刘  雅

8、康复医学科:赵振国、刘翰宇

9、检验科:海  东

10、超声科:闫圆圆

11、护理部:潘一帆、胡奥雪、刘璇璇、柳会会、杨  静、李萍萍、刘  艳、李世林、刘子阳

12、院感办:范灵生

13、药剂科:李  昂

二、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2年12月5日8:00-11:30

体检地点:院体检科。

2、体检要求:

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均为原件)到院体检科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按项目完成体检。体检前晚不熬夜、不饮酒,当日早晨不饮水、不吃早餐,空腹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向市第四人民医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在体检环节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每人30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院人事科、监察室共同组织实施。对参加2022年度自主招聘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考生放弃体检或者体检、审查中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人事科电话: 0558-2789208。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