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3 浏览次数:346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比选概况
1、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服务单位:5名
二、比选范围
主要负责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委托的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类、设备类、医用耗材试剂类、信息类、服务类等采购项目。本次遴选代理机构合同签订以前,现有代理项目按原委托代理合同执行。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适合开、评标的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软硬件设施。
3、申请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或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网上登记。
4、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0年1月1日以来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的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协议至少1个且服务期限在1年及以上(服务期限以合同条款约定服务期限为准)。
6、人员要求:本项目需申请人组建服务项目组,项目组至少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2名,含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货物服务项目负责人各1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均须为申请人的在职职工(须提供自2022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公章)。
7、申请人有在处罚期限内(以开标日查询结果为准)的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选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选人(提供相应承诺函):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四、比选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
2.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六楼招投办。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以下资料也可在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本,发送至:598651867@qq.com):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比选申请人有效营业执照;
(3)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的网上登记截图。
(5)申请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的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协议。
(7)申请人无本公告资格条件第7条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
(8)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六、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 选 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58-2789207
联系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北京东路259号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六楼招投办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比选概况
1、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服务单位:5名
二、比选范围
主要负责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委托的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类、设备类、医用耗材试剂类、信息类、服务类等采购项目。本次遴选代理机构合同签订以前,现有代理项目按原委托代理合同执行。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适合开、评标的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软硬件设施。
3、申请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或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网上登记。
4、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0年1月1日以来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的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协议至少1个且服务期限在1年及以上(服务期限以合同条款约定服务期限为准)。
6、人员要求:本项目需申请人组建服务项目组,项目组至少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2名,含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货物服务项目负责人各1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均须为申请人的在职职工(须提供自2022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公章)。
7、申请人有在处罚期限内(以开标日查询结果为准)的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选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选人(提供相应承诺函):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四、比选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
2.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六楼招投办。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以下资料也可在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本,发送至:598651867@qq.com):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比选申请人有效营业执照;
(3)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的网上登记截图。
(5)申请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的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协议。
(7)申请人无本公告资格条件第7条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
(8)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六、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 选 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58-2789207
联系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北京东路259号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六楼招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