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院动态 - 医院公告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职工食堂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1-05 浏览次数:671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服务功能,提高我院后勤管理水平和质量,满足广大在职职工生活需求,使医院职工、病员及其家属有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和优质的用餐服务,做到食堂经营有人管,饭菜质量有人抓。经医院研究决定,将我院食堂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的方式,择优合作给具有餐饮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承包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我院在本院网站刊发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职工食堂对外合作项目

二、合作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必须满足我院职工中、晚餐需求,接受我院总务科的监督,在品种、质量、价格、卫生等方面满足我院的要求,依法经营、诚信优质。在保证餐点卫生质量、数量前提下,经常调换更新花色品种,满足医院职工的加班用餐和招待用餐。

2、合作期为3-5年,合作赞助医院发展资金不低于10/年,按年缴付。合作期满如双方均有意向,可续约。

3、合作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有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遵守我院各项管理制度,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完全承担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件。
4、合作方不得转承包,否则我院有权随时终止承包合同,并扣留履约保证金1万元,并采取一切必须措施,维护自身安全和资产完整。

5、合作方需按水、电供应部门规定时间和缴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可以接受自然人及个体户进行投标;

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中须包含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等与餐饮相关的范围,并有较好的团队管理能力。

四、报名时间及价格:

1.报名时间:201715日起至20161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3014301730

2.报名评审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报名时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不中标单位或个人全额退还。

五、报名地点: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六楼小会议室。

六、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2.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或个人户身份证、户口本。

注意: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711210:00

2.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六楼小会议室。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袁科长

联系电话:0558—248217713855890448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服务功能,提高我院后勤管理水平和质量,满足广大在职职工生活需求,使医院职工、病员及其家属有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和优质的用餐服务,做到食堂经营有人管,饭菜质量有人抓。经医院研究决定,将我院食堂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的方式,择优合作给具有餐饮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承包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我院在本院网站刊发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职工食堂对外合作项目

二、合作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必须满足我院职工中、晚餐需求,接受我院总务科的监督,在品种、质量、价格、卫生等方面满足我院的要求,依法经营、诚信优质。在保证餐点卫生质量、数量前提下,经常调换更新花色品种,满足医院职工的加班用餐和招待用餐。

2、合作期为3-5年,合作赞助医院发展资金不低于10/年,按年缴付。合作期满如双方均有意向,可续约。

3、合作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有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遵守我院各项管理制度,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完全承担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件。
4、合作方不得转承包,否则我院有权随时终止承包合同,并扣留履约保证金1万元,并采取一切必须措施,维护自身安全和资产完整。

5、合作方需按水、电供应部门规定时间和缴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可以接受自然人及个体户进行投标;

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中须包含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等与餐饮相关的范围,并有较好的团队管理能力。

四、报名时间及价格:

1.报名时间:201715日起至20161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3014301730

2.报名评审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报名时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不中标单位或个人全额退还。

五、报名地点: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六楼小会议室。

六、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2.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或个人户身份证、户口本。

注意: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711210:00

2.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六楼小会议室。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袁科长

联系电话:0558—24821771385589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