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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及体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31 浏览次数:706

根据《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度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审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体检人员名单

1.普内科岗位:姜风波

2.消化内科岗位:万珊珊、宋情情

3.呼吸内科岗位:韩  旭、刘群龙

4.普外科岗位:苏成成

5.康复医学科岗位:周  琪

6.检验科岗位:沈冰鹏、丁  越

7.120分站岗位:曹亚飞、丁田宏、李超群

8. 护理岗位:乔盛楠、谷一迪、马全利、杨书勤、郑斯咏、张胜男、吴双双、王  莉、罗  悦、李兰兰

9. 口腔科岗位:刘  奇

二、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时间及地点:

2020年9月1日8:00在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六楼人事科集中报到。

体检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2日。

体检地点:院体检科。

2、体检要求:

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均为原件)到院体检科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按项目完成体检。体检前晚不熬夜,不饮酒,当日早晨不饮水,不吃早餐,空腹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向市第四人民医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在体检环节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每人30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院人事科、监察室共同组织实施。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考生放弃体检或者体检、审查中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人事科电话: 0558-2482227、2789208。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9月1日


根据《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度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审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体检人员名单

1.普内科岗位:姜风波

2.消化内科岗位:万珊珊、宋情情

3.呼吸内科岗位:韩  旭、刘群龙

4.普外科岗位:苏成成

5.康复医学科岗位:周  琪

6.检验科岗位:沈冰鹏、丁  越

7.120分站岗位:曹亚飞、丁田宏、李超群

8. 护理岗位:乔盛楠、谷一迪、马全利、杨书勤、郑斯咏、张胜男、吴双双、王  莉、罗  悦、李兰兰

9. 口腔科岗位:刘  奇

二、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时间及地点:

2020年9月1日8:00在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六楼人事科集中报到。

体检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2日。

体检地点:院体检科。

2、体检要求:

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均为原件)到院体检科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按项目完成体检。体检前晚不熬夜,不饮酒,当日早晨不饮水,不吃早餐,空腹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向市第四人民医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在体检环节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每人30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院人事科、监察室共同组织实施。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考生放弃体检或者体检、审查中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人事科电话: 0558-2482227、2789208。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