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制作二次招标议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次数:722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院拟对宣传、标识制作进行招标议价,请有意参与者携带相关公司资质、授权委托书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宣传制作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 投标人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广告设计、制作或标识标牌设计、制作)的有效复印件,能出具正规税务票据。
2. 投标人代表必须具有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供的报价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出具承诺书),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三、招标公告时间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公告从2020年4月21日起发出。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4月26日17时00分。
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现场送达,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承诺书原件1份、报价单原件1份,均需加盖企业红章。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会议室。
5.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6. 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四、评价时间:2020年4月 27日上午 。
五、评价方法
中标: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评标价法,即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投标价中标。
六、签订合同
1.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报价文件签订采购合同。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阜阳市北京东路259号
联系人:宣传科
联系电话:2789212 18096779935 (微信同号)
邮 箱:905380317@QQ.com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 4月7日
附:宣传制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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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院拟对宣传、标识制作进行招标议价,请有意参与者携带相关公司资质、授权委托书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宣传制作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 投标人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广告设计、制作或标识标牌设计、制作)的有效复印件,能出具正规税务票据。
2. 投标人代表必须具有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供的报价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出具承诺书),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三、招标公告时间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公告从2020年4月21日起发出。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4月26日17时00分。
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现场送达,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承诺书原件1份、报价单原件1份,均需加盖企业红章。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会议室。
5.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6. 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四、评价时间:2020年4月 27日上午 。
五、评价方法
中标: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评标价法,即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投标价中标。
六、签订合同
1.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报价文件签订采购合同。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阜阳市北京东路259号
联系人:宣传科
联系电话:2789212 18096779935 (微信同号)
邮 箱:905380317@QQ.com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 4月7日
附:宣传制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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