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标识牌制作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5 浏览次数:657
现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标识牌制作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标识导示牌制作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4.采购具体内容和要求:设计、制作、安装7天内完成
序号 |
名 称 |
尺寸 (平方米) |
数量 |
规格材质 |
1 |
正午卫生院楼顶大字 |
1.2×1.2 |
20.16 |
激光冲孔发光字 |
2 |
卫生院小门头 |
4×2.5 |
1 |
2*4.5镀锌管+铝塑板干贴 |
3 |
卫生院院内发光字 |
1×*1 |
5 |
激光冲孔发光字 |
4 |
卫生院铜牌 |
2.4×*0.5 |
1 |
不锈钢折弯+字烤漆+安装 |
5 |
卫生室门头 |
6.4×1.5 |
16 |
2*4镀锌管+铝塑板干贴 |
6 |
卫生室门头字 |
1×1 |
60(约) |
pvc贴亚格力片字雕刻 |
7 |
卫生室宣传栏 |
2.4×2 |
32 |
不锈钢焊+焊接 |
8 |
河东分院牌子 |
6×4 |
24 |
2.5镀锌方管焊接+高清户外喷绘 |
9 |
河东分院铜牌 |
2.8×0.6 |
1 |
不锈钢折弯+字烤漆+安装 |
10 |
不锈钢门牌 |
0.5×0.7 |
15 |
不锈钢折弯+字烤漆+安装 |
11 |
卫生院门头字 |
4×2 |
8 |
2*4镀锌管+铝塑板干贴 |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广告设计、制作或标识标牌设计、制作),能出具正规税务票据。
2.供应商应确保其提供的报价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出具承诺书),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三、招标公告时间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公告从2019年12月5日起发出。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1日17时00分。
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现场送达,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承诺书原件1份、报价单原件1份,均需加盖企业红章。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会议室。
5.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6. 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四、评价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上午9:30。
五、评价方法及废标
1.中标: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评标价法,即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投标价中标。
2.废标: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六、签订合同
1.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报价文件签订采购合同。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阜阳市北京东路259号
联系人:宣传科
联系电话:0558-2483617,1809677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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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标识牌制作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标识导示牌制作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4.采购具体内容和要求:设计、制作、安装7天内完成
序号 |
名 称 |
尺寸 (平方米) |
数量 |
规格材质 |
1 |
正午卫生院楼顶大字 |
1.2×1.2 |
20.16 |
激光冲孔发光字 |
2 |
卫生院小门头 |
4×2.5 |
1 |
2*4.5镀锌管+铝塑板干贴 |
3 |
卫生院院内发光字 |
1×*1 |
5 |
激光冲孔发光字 |
4 |
卫生院铜牌 |
2.4×*0.5 |
1 |
不锈钢折弯+字烤漆+安装 |
5 |
卫生室门头 |
6.4×1.5 |
16 |
2*4镀锌管+铝塑板干贴 |
6 |
卫生室门头字 |
1×1 |
60(约) |
pvc贴亚格力片字雕刻 |
7 |
卫生室宣传栏 |
2.4×2 |
32 |
不锈钢焊+焊接 |
8 |
河东分院牌子 |
6×4 |
24 |
2.5镀锌方管焊接+高清户外喷绘 |
9 |
河东分院铜牌 |
2.8×0.6 |
1 |
不锈钢折弯+字烤漆+安装 |
10 |
不锈钢门牌 |
0.5×0.7 |
15 |
不锈钢折弯+字烤漆+安装 |
11 |
卫生院门头字 |
4×2 |
8 |
2*4镀锌管+铝塑板干贴 |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广告设计、制作或标识标牌设计、制作),能出具正规税务票据。
2.供应商应确保其提供的报价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出具承诺书),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三、招标公告时间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公告从2019年12月5日起发出。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1日17时00分。
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现场送达,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承诺书原件1份、报价单原件1份,均需加盖企业红章。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会议室。
5.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6. 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四、评价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上午9:30。
五、评价方法及废标
1.中标: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评标价法,即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投标价中标。
2.废标: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六、签订合同
1.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报价文件签订采购合同。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阜阳市北京东路259号
联系人:宣传科
联系电话:0558-2483617,1809677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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