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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18-01-08 浏览次数:1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要求,我院委托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经完成评价报告初稿。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 2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259号。项目占地3.6亩,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设置病床500张。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运营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医院排放废水的主要来源于住院病房、办公生活等排放废水,以及化验、手术等医疗科室的排水。

废气源主要是污水处理站废气。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及门诊部人群社会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固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医院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拟采用一级处理+消毒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和颍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进入颍东污水处理厂,排入济河

②废气: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恶臭,恶臭主要在格栅和污泥浓缩等部分产生。

本项目污水站格栅井加盖且不设置污泥脱水设备。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密闭设计,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通过池顶绿化,吸收部分臭气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扩散到外界的浓度较低,臭气排放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对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公用工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污水处理站水泵噪声、门诊部人群社会噪声等,噪声源强为65~80dB(A)。

对于一些机械设备,如水泵,首先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水泵均设置于密闭的房间内并以多孔介质做减振垫,水泵于管道连接时采用柔性方式。引风机、排风扇等设备要设置在设备间或技术夹层内。平时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强噪声源在布局上应尽量远离门诊、病房及附近居民。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噪声源对声环境影响轻微,医院场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项目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实行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对于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为分类、集中收集后用容器封装,在医院内暂时贮存,再集中交由阜阳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处理;消毒后的污泥和栅渣及化粪池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合考虑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可行性和公众支持度等因素,在建设项目能将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对上述报告书中得出的主要结论,公众有何意见,请在公告时间起10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或索要补充信息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13515584159

联系人蒋科长

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259号

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696号建工大厦14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传真):0558-3922707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要求,我院委托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经完成评价报告初稿。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 2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259号。项目占地3.6亩,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设置病床500张。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运营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医院排放废水的主要来源于住院病房、办公生活等排放废水,以及化验、手术等医疗科室的排水。

废气源主要是污水处理站废气。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及门诊部人群社会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固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医院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拟采用一级处理+消毒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和颍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进入颍东污水处理厂,排入济河

②废气: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恶臭,恶臭主要在格栅和污泥浓缩等部分产生。

本项目污水站格栅井加盖且不设置污泥脱水设备。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密闭设计,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通过池顶绿化,吸收部分臭气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扩散到外界的浓度较低,臭气排放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对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公用工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污水处理站水泵噪声、门诊部人群社会噪声等,噪声源强为65~80dB(A)。

对于一些机械设备,如水泵,首先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水泵均设置于密闭的房间内并以多孔介质做减振垫,水泵于管道连接时采用柔性方式。引风机、排风扇等设备要设置在设备间或技术夹层内。平时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强噪声源在布局上应尽量远离门诊、病房及附近居民。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噪声源对声环境影响轻微,医院场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项目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实行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对于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为分类、集中收集后用容器封装,在医院内暂时贮存,再集中交由阜阳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处理;消毒后的污泥和栅渣及化粪池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合考虑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可行性和公众支持度等因素,在建设项目能将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对上述报告书中得出的主要结论,公众有何意见,请在公告时间起10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或索要补充信息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13515584159

联系人蒋科长

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259号

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696号建工大厦14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传真):0558-3922707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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