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5 浏览次数:6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阜阳市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人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阜阳市城区
2.2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占地3.6亩,总建设面积约18000㎡,设置床位300张㎡,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
2.3招标范围: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
2.4服务周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40天内完成报告编制服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由地市级及以上发改委或省级及以上节能协会颁发的建筑专业的节能评估资质,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8年1月 15 日起至2017年1月 20 日,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联系获取。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18年1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月 2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558-24821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阜阳市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人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阜阳市城区
2.2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占地3.6亩,总建设面积约18000㎡,设置床位300张㎡,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
2.3招标范围: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
2.4服务周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40天内完成报告编制服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由地市级及以上发改委或省级及以上节能协会颁发的建筑专业的节能评估资质,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8年1月 15 日起至2017年1月 20 日,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联系获取。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18年1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月 2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558-2482177